2012/10/19 07:32
最近金融界紛紛在探討台灣可否發展離岸人民幣的債劵市場。筆者認為推動台灣成為「具有台灣特色的離岸人民幣債劵市場」是可行的,關鍵是主管機關有沒有「想法與決心」。要成就一個金融市場,首先要從推動初級市場開始,再發展活絡的次級市場以及相關的衍生商品市場,才是一條龍的金融市場。以台灣證劵市場為例:台灣證劵交易所從1962開業,1998成立期交所,直到去年台指選擇權成交量突破1億口歷時50年,不可謂之不長。
台灣長期以來「重股輕債」,債券市場自1949年「愛國公債」的發行,歷經無數的實驗與改革,遲至2002年櫃買中心推出「債券等殖成交系統」才有所突破。過去公(司)債市場不夠活絡,可以歸納以下幾個原因:
一、 央行為了主導利率市場,無心建立殖利率曲線(yield curve)。財政部礙於法令限制無法定期適量發行不同年期的公債,導致中長期的利率(YTM)失真,公司債訂價缺乏指標。
二、 財政部要求中華信評公司(S&P)需有台版的評等標準(twAAA),因此與世界標準(AAA)脫節,造成台灣的信用債市場始終無法與國際接軌;台灣銀行業的過度競爭,信用利差(credit spread)不顯著,導致信用曲線(credit curve)付之闕如。
三、 企業善用銀行間的競爭,取得便宜的貸款(間接金融),對發債(直接金融)的興趣不大。營利事業所得稅從早期的25%,到現在的17%,企業發債之稅盾效果(tax shield)不彰,都是造成企業不熱衷發債的主因。
但是為什麼筆者仍然認為我們可以發展「具有台灣特色的離岸人民幣債劵市場」呢? 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點的觀察:
一、
由於台資企業在內地籌資不易,且資金成本較高。中國的企業稅為25%,稅盾效果較台灣佳。台資企業有回台發債的需求。
二、
台灣金融機構對台資企業的信用掌握度較高,發債不需要國際信評,成本相對降低;同時台灣的機構法人(壽險公司、共同基金、退休基金)也對台資企業的了解較深,風險偏好度高;況且投資人民幣債劵,可以分散風險。
至於如何建立台灣成為「具有台灣特色的離岸人民幣債劵市場」筆者有幾點淺見:
一、 主管機關要有規劃一條龍金融市場的「想法與決心」,譬如委託櫃買中心(類似TAIBIR)制訂離岸人民幣債券、NDF(無本金遠期交割)、匯率等的定盤價。
二、 推出比香港更優惠的方案吸收人民幣存款,把資金池「做大」。8月底台灣整體銀行OBU的存款僅175.4億人民幣,比較香港的5,500億,我們還有的拚。
三、 鼓勵優質的台資企業回台發債,豐富初級市場,再利用櫃買中心的「固定收益證券交易系統」把人民幣債劵的初、次級市場「做強」。今年香港發行「點心債」將突破1,500億人民幣,我們還尚未起步。而且人民幣相關的遠匯(forward)、期貨(futures)、匯率互換(Currency Swap)、利率互換(Interest Rate Swap)等衍生金融商品都已在香港OTC市場交易。
四、 公司債市場最困擾的是想買買不到,不想賣但是又不願承擔信用風險(只賺取無風險利息),也借不到劵來放空,投資人避險不易;為徹底解決債劵借貸的問題,同時避開與香港的直接競爭,主管機關應該推動不需要實體交易的信用違約交換(CDS)市場,鼓勵銀行、劵商積極造市。把人民幣債劵的衍生市場「做易」。
「想法與決心」、「做大」、「做強」、「做易」缺一不可!雖然企業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劵,主要是因為中國境內的資金成本較高,離岸取得人民幣後,必須在RQFII、RFDI的機制下,資金才可回流內地,因此只要中國的資本帳戶未完全開放、台灣的發債成本相對低廉、台灣投資人對台資企業的風險偏好度高,人民幣債劵與台灣公債的相關係數(correlation coefficient)低,發展「具有台灣特色的離岸人民幣債劵市場」絕對是可行的,更能為台灣金融業打造一個黃金商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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